舆论监督“过敏症”的“脱敏”之路
2019-09-16 20:20:56
  • 0
  • 0
  • 3
  • 0

舆论监督“过敏症”的“脱敏”之路

——舆论监督“山东现象”的启示与展望

张春林

内容提要:舆论监督量多质高、效果好、影响大等因素,成就了舆论监督的“山东现象”。这一现象具有政治站位高、党委一把手推动力度大、相关部门配合密切、媒体创新意识强、问题导向下触点及落点实、全媒体融合传播覆盖广等普遍价值。“山东现象”说明,舆论监督“脱敏”切实可行。舆论监督的过敏源,主要来自领导干部的狭隘政绩观、宣传部门的错误监督观、新闻媒体的畸形责任观。舆论监督“脱敏”可从四个方面发力,即党委一把手力推舆论监督当成为常态,权力监督贯通舆论监督当成为制度,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当成为自觉,媒体创新舆论监督当成为使命。

关键词:舆论监督;山东;过敏;脱敏

尽管中央一再强调新闻舆论工作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要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一再强调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是统一的,但是舆论监督时冷时热、时有时无、时多时少的状况依然广泛存在。原因在于,相当一部分人患了舆论监督“过敏症”,而且这种过敏症呈蔓延之势。而舆论监督“山东现象”说明,舆论监督“脱敏”不但势在必行,而且切实可行。

一、山东舆论监督何以成为“现象”

自2018年以来,舆论监督在山东全面开花,无论是省级媒体《大众日报》的“大众调查”、山东广播电视台的“问政山东”、山东新闻联播的“今日聚焦”,还是市级媒体《青岛日报》的“曝光台”,其刊播舆论监督报道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影响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不少人用“现象级”这一关键词来评说部分舆论监督栏目,其实,在舆论监督普遍低迷的背景下,不只是单个媒体的舆论监督栏目,就整个舆论监督状况而言,舆论监督的“山东现象”已然形成。

1.量多质高

《大众日报》的舆论监督栏目“大众调查”在该报要闻一版呈现,自2018年7月26日首发以来,已刊发舆论监督报道100多篇。《青岛日报》舆论监督栏目“曝光台”自2019年2月22日首发以来,创下了158天、100篇舆论监督报道、86篇反馈稿件、17篇回头看报道的纪录;8月15日,《青岛日报》开辟舆论监督新阵地,每周推出一期《舆论监督来电来信特刊》。山东新闻联播舆论监督专栏“今日聚焦”2018年8月13日开通,为舆论监督深度报道专栏,每周一到周五每天一期,每期3至5分钟。山东广播电视台舆论监督栏目“问政山东”每周一期,首期节目于2019年3月3日在山东卫视、公共频道上线播出,3月7日调整为每周四晚间直播。

“大众调查”首期报道《17路记者暗访17市政务中心》,为17路记者在同一天同一个时间段进入17市政务中心集中暗访采写而成,《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央媒对该文进行了转发,人民日报客户端阅读量达到84万人次,留言1820条。之后再次派出17路记者集中暗访17市政务中心,推出后续报道《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关键还要事办好》。这一报道总点击量达8000余万,包括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等在内的400多家媒体、网站对该系列报道进行了转载。

“今日聚焦”专栏开通前,山东新闻联播就在舆论监督报道中大胆探索,2018年7月25日同时播发两条监督报道,是山东新闻联播有史以来舆论监督报道体量最大,播出时长最长的一组。“今日聚焦”的专栏开通,更助推了山东新闻联播舆论监督的常态化。该栏目引入独立评论员对舆论监督报道进行评述,确立了山东新闻联播“正(深挖先进典型)——负(曝光问题典型)——评(独立评论员评述)”的综合监督报道新模式。

“问政山东”每期都有一位省直机关负责人在节目现场,接受“辛辣”问政,并在节目播出后解决问题。为增加问政和监督落实的效果,直播现场专门设计了山东16地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席位,针对调查发现的具体问题,随时可能被点名解答,被询问人也要作出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等方面的承诺。

“曝光台”栏目从周一到周五持续在《青岛日报》推出,从乱象发现到及时跟踪,从探究调查到曝光真相,从原由细究到责任追寻,从问题解决直到引导反思和制度建议等,构建了相对成熟完善的舆论监督模式,体现了舆论监督时效度的高度统一。

2.效果好

解决问题是舆论监督报道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舆论监督,无论搞得多么火热、多大声势,都是光打雷不下雨,谈不上什么效果。山东媒体的舆论监督报道,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大众调查”栏目的舆论监督报道,没有停留在“一曝了之”层面,而是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善于追踪问效,以舆论监督倒逼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整改和解决,每一篇监督报道都有一对一的后续整改报道,形成“曝光——回应——解决”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监督有力度,反馈见实效”。

“问政山东”栏目不仅要求省直机关负责人现场承诺解决问题,而且还录制“回头看”特别节目,让这些厅长再次接受舆论监督。“问政山东”已经曝光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完成排查并整改的问题超过了40个。

“曝光台”栏目有“回音壁”与之呼应,舆论监督报道刊发后,绝大部分区市、部门都能积极回应、迅速整改,相关区市和部门的一把手或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出面作出承诺,立刻整改,就涉及到的相关曝光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曝光台”推出的100篇舆论监督报道中,推动解决、整改的工作达86项。

3.影响大

山东媒体的舆论监督,不仅报道本身被广泛转发和普遍好评,而且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也广为传播。舆论监督“山东现象”的影响面,已经走出了山东,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7月30日第2版,刊发评论《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是必答题》,为《大众日报》“大众调查”栏目、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今日聚焦”近期大力开展的舆论监督“大动作”点赞。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8年8月22日第6版,刊发《以<山东新闻联播>为“旗舰”深化新闻舆论监督——山东广播电视台:监督有力度,反馈见实效》,文章指出,山东台以《山东新闻联播》为引领,各档“拳头”新闻栏目以舆论监督报道倒逼问题整改,形成监督合力,彰显主流媒体社会责任。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9年3月20日第6版,刊发《<问政山东>:创新“公开监督”机制》一文,点赞“问政山东”栏目创新“公开监督”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动真碰硬,督导督促职能部门践行承诺、狠抓落实。“问政山东”开播运行以来,在全省各地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示范效应:2019年3月底,泰安、烟台、滨州等地先后派出观摩团考察学习,并相继推出了“问政泰安”“问政烟台”“问政滨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观摩团4月18日、甘肃观摩团5月23日、河北观摩团6月6日前来考察学习。

《人民法院报》2019年8月10日对2版,刊发《158篇舆论监督报道的启示》一文,对《青岛日报》“曝光台”栏目的舆论监督进行点赞,文章总结了《青岛日报》舆论监督的三点启示:“坚持党管媒体”“坚持从善如流”“坚持‘靴子落地’”。

二、舆论监督“山东现象”的普遍价值

舆论监督“山东现象”的价值,绝不止于山东,对其他地方舆论监督也有普遍价值和借鉴意义。

1.政治站位高

舆论监督“山东现象”的兴起,与山东省委强力推动是密不可分的。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山东省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明确要求省级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省委要求不积极、不到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闻不问、不担当不作为甚至违法乱纪的,坚决予以曝光。“党中央部署”、“省委要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些关键词,体现了山东省委对舆论监督政治站位的高要求。这样的要求虽然是舆论监督的一贯要求,但是明确提出“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这两点,一下子抓住了不少问题官员的敏感神经,也壮实了舆论监督的底气。

2.党委一把手推动力度大

舆论监督离不开领导干部的支持,特别是党委一把手的支持。舆论监督“山东现象”的形成,离不开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对舆论监督的大力推动,而且“推动”比“支持”大大进了一步。自2018年7月23日山东省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舆论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之后,2019年2月11日召开的山东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刘家义对舆论监督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创新“公开监督”机制,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每周安排一名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公开向社会和群众答疑,现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解决实际问题。这个动员大会,直接催生了山东广播电视台舆论监督栏目“问政山东”。据相关消息人士透露,2019年3月初“问政山东”第一期节目播出时,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刘家义看过后提了两个要求:一是今后必须直播,不能像第一期一样录播;二是主要问题由主要负责人回答。应该说,像刘家义这样省级党委一把手大力助推舆论监督,是不多见的。

3.相关部门配合密切

舆论监督本质上是一种权利监督,不具备督促监督对象的强力,其最终效果取决于权力监督是否跟进,以及权力监督的作用大小。因此,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等权力监督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是至关重要的。舆论监督“山东现象”中,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确保监督效果起到了积极作用。

“问政山东”节目中相关部门对舆论监督的密切配合,表现得最充分。该节目不仅让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6个地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演播厅直面舆论监督,而且还有权力监督相关部门进入节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等先后加入到节目中来,由督查部门对曝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整改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该问责就要问责。另外,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设的“创新公开监督协调办公室”,还帮“问政山东”节目组解决了各级官员的统筹调度难题。

青岛市纪委市监委、政务服务热线(12345)、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全天候关注群众反映、媒体曝光、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将信息统筹起来建立起统筹管控的“信息池”,根据情况分配给纪检、媒体、督查室等,实现舆论监督、部门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良性互动。

4.媒体创新意识强

新闻媒体是舆论监督的执行者,再好的想法,执行打折扣,也不行。舆论监督“山东现象”中,各家媒体的创新意识是值得点赞的。

在2018年7月23日山东省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当天,大众报业集团就出台了《聚焦“一次办好”推进舆论监督大众日报报道方案》;围绕“一次办好”,借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形式,《大众日报》专门开设了“大众调查·聚焦难点痛点堵点”新闻调查栏目;“大众调查”栏目形成了“曝光——回应——解决”的舆论监督模式。

山东新闻联播“今日聚焦”专栏,不仅周一到周五每期播出舆论监督稿件分量重,而且积极引入独立评论员机制,形成了“正——负——评”的综合监督报道新模式。

“问政山东”录播一期后,就改为直播;尽管省直机关一把手和16个地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都在节目现场,但是节目没有成为党员干部的“秀场”,节目始终秉持“群众参与、群众评说、群众监督”的理念,始终遵循“问题由群众提、标准由群众定、效果由群众评”的工作思路;形成以电视节目为核心,以闪电新闻客户端全媒体联动、问政+政府机关反馈答疑全媒体发布+省直部门工作社会公开打分评价的监督机制。

《青岛日报》专门成立舆论监督部,组建舆论监督报道领导班子,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确保监督报道与主题报道、动态报道同时研究、同样分量、同等重要;建立了由总编辑把关,分管副总编辑负责的舆论监督工作领导机制,舆论监督部每周五部门例会研究分析监督线索,编辑部每周一例会专题研究报道题目,构建以青岛日报为主、全报社联动,以舆论监督部为主、各全媒体中心配合的全员监督模式;统筹调度优势力量,要求新闻部拿出三分之一的精力,投入到舆论监督报道中,并逐步形成了舆论监督记者与行业记者之间的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协调发稿,保障舆论监督稿件的数量和质量。

5.问题导向,触点及落点实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报道触点及落点,是山东媒体舆论监督报道的一大特色。“大众调查”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群众所向,在攻难点、治痛点、疏堵点上下功夫,上百篇报道涵盖了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的“一次办好”“双招双引”,以及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旅游、社保、环保、公安等各个领域和省内16城市。

“问政山东”紧紧抓住住建、交通、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民政等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一系列热点、痛点、堵点问题,先后曝光的问题包括农村厕改工程不达标、非法垃圾堆放点无人监管、房产中介乱象丛生、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达不到标准、幼儿园入园难、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60多个大类的130多项具体问题。

“曝光台”站在推进工作的立场上,将解决问题推向“快车道”,多领域、多层面、多角度直击百姓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尤其对营商环境和老百姓办事难两大领域的聚焦。

6.全媒体融合传播覆盖广

虽然舆论监督“山东现象”是报纸、电视等传统主流媒体在唱主角,但是这些媒体并没有唱独角戏,而是充分发挥全媒体融合传播的优势,扩大的舆论监督覆盖面及影响力。

《大众日报》充分调动旗下“报网端微”力量,各取所长,通过制作图示、H5等新媒体产品,进行全方位立体化传播,实现了传播力的叠加,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冲击波。

“问政山东”在电视直播的同时,人民网、山东省人民政府网、齐鲁网、央视新闻+等18家网络同步直播平台开通即时留言功能,在节目的“融媒问政”环节,场外观众网友的观点或提问也会被引入直播节目当中,呈现出全媒问政、全社会监督的效果。每场直播节目结束后,齐鲁网、闪电新闻客户端都会将节目内容碎片化编辑上网,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

“曝光台”通过《青岛日报》报网全媒体平台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以青岛日报为主、全报社联动;以舆论监督部为主、各全媒体中心配合。

三、探寻舆论监督的过敏源

舆论监督“过敏症”之所以患者不少,且呈不断蔓延之势,在于其过敏源不够单一,既有来自领导干部,又有来自宣传部门,还有来自新闻媒体。

1.领导干部的狭隘政绩观

作为舆论监督的监督对象,不少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过敏症”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舆论监督的态度,或应付、或抵制、或对抗、或封堵、或打击,企图人为制造一种“一片大好”的虚假舆论氛围;二是对舆论监督涉及的问题,或避重就轻、敷衍塞责,或相互推诿、消极应付,或无动于衷、漠然置之,似乎不谈问题就没有了问题。

这种“过敏症”的病根,在于这些领导干部的狭隘政绩观,他们习惯于“报喜不报忧”的方式讨好上级,认为舆论监督揭示问题会让其政绩扣分,进而影响仕途。

其实,真正影响他们政绩的,是他们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而不是舆论监督,这些问题长期积压得不到解决,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就算舆论监督不揭示,这些问题也会通过其他渠道暴露,甚至可能造成恶劣影响;舆论监督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有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推进工作,对领导干部建功立业有益无害。

2.宣传部门的错误监督观

作为党管新闻媒体的执行部门,一些地方宣传部门的舆论监督“过敏症”集中表现为对“正面宣传为主”的片面理解,简单地把舆论监督纳入“负面报道”范畴进行管控:或为凸显正面宣传的主导地位,对舆论监督报道的容量、频次、版面等进行机械的限制;或以保护部门利益、地区利益、行业利益、个人利益为由,人为设置舆论监督禁区;或以各种重要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由,从“控负”(控制负面报道,即控制舆论监督)进而上升为“禁负”,对舆论监督搞一刀切。

这种“过敏症”的病根,在于这些宣传部门的错误监督观,认为舆论监督就是负面的,对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缺乏认识;最大限度地控制舆论监督,就能有效确保新闻宣传安全。

其实,在中央关于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表述中,从来没有给舆论监督贴上负面报道的 标签;新闻报道的正面还是负面,不能只看题材,更要看效果,很多时候,正面题材的新闻报道,搞不好,也容易产生负面效果;正面还是负面,要看着眼点和角度,关于问题疫苗的舆论监督对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而言是负面的,但是对维护群众健康及育苗行业良性发展而言是正面的;舆论监督只要坚持党性原则,着眼于大局,秉持理性和建设性,有利于党委政府推进工作,有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是正面宣传,不是负面报道。

3.新闻媒体的畸形责任观

一说到舆论监督的问题,人们习惯性地归咎于领导干部和宣传部门,而对新闻媒体则往往从报道技巧方面强调,很少谈及责任。事实上,不少新闻媒体也是存在舆论监督“过敏症”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惯于听号令,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搞好舆论监督有要求的就做,没要求的就不做;惯于拈轻怕重,喜欢选择难度、阻力及风险都相对小的进行监督,不愿啃硬骨头;惯于自身利益权衡,喜欢把重点广告客户、重要合作伙伴、重要关系网等列入舆论监督白名单,免于舆论监督。

这种“过敏症”的病根,在于这些新闻媒体的畸形责任观,只是把舆论监督作为新闻传播中可有可无的一种信息产品,缺乏从新闻媒体社会责任高度来审视舆论监督的功用。

其实,舆论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不过是这一监督的代行者而已,舆论监督状况直接关系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的负责程度。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新闻舆论工作者,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其中“公平正义的守望者”与舆论监督关系最密切。而且,舆论监督已经被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舆论监督如何与权力监督形成合力,在监督和制约权力中发挥积极作用,新闻媒体也责无旁贷。

四、舆论监督“脱敏”的几点建议

舆论监督不能一阵风,风过无痕;不能东边日出西边雨,力量冲抵;也不能新闻媒体唱独角戏,四面无依。因此,舆论监督要常态化、制度化,需要来自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1.党委一把手力推舆论监督当成为常态

舆论监督坚持党的领导与党委重视舆论监督是辩证统一的,如果没有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支持,媒体要搞好舆论监督是不可能的。党委重视舆论监督,最能见效的莫过于一把手力推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山东现象”说明,党委一把手力推舆论监督是切实可行的。既然山东省委一把手力推舆论监督可行,那么其他省级党委一把手也应该没有障碍;既然省级党委一把手力推舆论监督可行,那么地市级、区县级党委一把手也应该没有障碍。如果各级党委一把手都能力推舆论监督,那么,舆论监督“过敏症”也就好治了。

2.权力监督贯通舆论监督当成为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舆论监督已经被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监督合力的形成,需要舆论监督等权利监督向党内监督等权力监督方向贯通,更需要权力监督向权利监督方向贯通,而且后者比前者更有力度。

舆论监督“山东现象”中,纪委监察委等权力监督机构为舆论监督提供各种方便的事实说明,权力监督主动贯通权利监督是切实有效的。如果各种形式的权力监督,在贯通舆论监督问题上能够制度化,既能提高舆论监督的效率,又能凸显监督效果。

3.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当成为自觉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是党内法规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可是,作为监督对象,领导干部面对舆论监督时往往又是被动的,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需要处理好几个环节:在舆论监督采写环节,积极配合,承诺尽快解决问题,达到“反面文章正面做”的效果;舆论监督刊发后,在督促报道涉及问题解决的同时,举一反三抓行业系统整改,进一步延伸前一阶段的正面效果;主动设置议程,邀请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舆论监督可用不可怕,只要领导干部善于运用舆论监督,不仅“过敏症”可治,而且还能有效推动工作。

4.媒体创新舆论监督当成为使命

既然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那么新闻媒体就不能因为其他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减少这种责任,更不能放弃这种责任。无论党委一把手是否力推,无论权力监督是否贯通,也无论领导干部是否自觉主动,新闻媒体都应该责无旁贷地履行好舆论监督职责。而要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新闻媒体唯有不懈创新舆论监督,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舆论监督最大的干扰是来自公权力,舆论监督的创新应重点围绕减少公权力干扰来进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富含舆论监督新闻资源,新闻媒体应强化对这方面信息的挖掘,主动设置与之吻合的舆论监督议题,既能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又能降低舆论监督阻力,还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等权力监督具有舆论监督所不具备的强力,新闻媒体应创新舆论监督与权力监督的协同机制,借力冲抵监督对象的阻力,确保监督效果。另外,就监督对象而言,新闻媒体从理性、建设性角度创新监督方式,帮忙不添乱,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总之,舆论监督“过敏症”得治,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一起“脱敏”。舆论监督“山东现象”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期待“脱敏”之后的舆论监督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之路上走得更远,更宽,更稳健,更持久。

(本文案例材料参考了徐庆光发表在《青年记者》2018年第31期的《让党报舆论监督释放强大正能量》、原宝国和田进发表在《青年记者》2019年 第13期的《<问政山东>:打造“辣味”十足的现象级电视节目》、邱正发表在《青岛日报》2019年7月29日头版上的《100篇舆论监督报道,改变了青岛什么?》等文献,在此一并致谢!)

(作者系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本文原载《中国记者》2019年9期,原题为:《舆论监督“山东现象”的启示与展望》】

 
最新文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