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林:期刊故意一稿多用算不算学术不端?

作者:张春林2009-04-1209:38:28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媒体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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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令媒体批评014]

期刊故意一稿多用算不算学术不端?

金令/文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作者一稿多投谴责有加,认为这是学术不端行为,而对刊物的学术不端则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最近就遭遇已发稿件被另一期刊故意重发两篇,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追究这家刊物的学术不端行为?

近日笔者在中国学术期刊网查询自己被收录论文时,意外发现自己发表在《新闻知识》2008年2期上的《论毛泽东党报群众观及现实意义》和2007年4期上的《媒介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的受众策略》两篇拙稿,分别被新闻研究期刊《CXB》(为顾及这家期刊颜面,不直接说出其刊名)2008年2期和3期连续重发,而且这家期刊没有注明“来源《新闻知识》”字样,貌似笔者一稿多投。

在此特别声明:本人之前从未向这家期刊投稿,这家期刊也不可能有我投稿的任何证明材料;《新闻知识》是月刊,《CXB》是双月刊,重发的两篇稿件均在原发刊物之后,更别说有1篇稿件是2007年发表的;《CXB》重发拙稿,事先没有征求本人意见,事后也没有给我寄样刊和稿费;笔者曾经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两次要求这家刊物寄样刊,至今未果。

原本以为《CXB》稿源紧缺,选择性重发其他刊物稿件可以理解,还决定奉上未曾刊发的拙稿支持一下其工作。可是当笔者真正向这家刊物投稿后,却收到其索要高额版面费的用稿通知,其版面费标准甚至超过了一些核心期刊。真是让人无语,笔者只得谢绝了这家刊物的用稿要求。

一方面不惜版面重发其他刊物已发稿件,另一方面又以高额版面费把作者来稿拒之门外,真不知这家期刊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若是为了保证刊物质量,为何不直接向优质稿件作者约稿,而偏要去重发核心期刊已发稿件呢?这样的效果会好吗?若是单纯为了收取版面费牟取暴利,也大可不必重发人家的稿件啊。而且还可以腾出版面刊发更多的原发文章,收取更多的版面费。

相信像《CXB》这样的刊物还不少,就算对其学术不端行为不予追究,也为其办刊思路深表忧虑。

200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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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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