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可乱扣“媒介审判”帽子
2022-05-03 09: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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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可乱扣“媒介审判”帽子

强国号发布内容

人民日报出版社

2022-04-13

作者:张春林

在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问题上,人们通常把那些可能影响司法审判公正性的舆论监督称为媒介审判,并加以批判。在媒介审判概念从西方国家到中国的传播过程中,变异及误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以致出现借批判媒介审判之名,干扰正常舆论监督的情况。因此,在对待反腐败舆论监督的理念创新方面,司法部门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慎考虑,不可乱扣媒介审判帽子,利用手中权力干扰舆论监督。

搞清楚媒介审判的内涵

媒介审判最主要的特征是:媒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做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量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目前一些人在谈论“媒体审判”“新闻审判”“舆论审判”时,都是在此意义上而言的。在此意义上,批评者认为,“媒体审判”有违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干预了司法独立,破坏了法治。当然,媒介审判还有更丰富的内涵,鉴于不是对此专门研究,此处不再展开论述。

司法领域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的边界应由法律法规界定

作为新闻媒体对公权力的监督,舆论监督的范畴比媒介审判宽泛得多,只有舆论监督涉及司法领域时,才可能跟媒介审判扯上关系。并非新闻媒体对司法领域的任何舆论监督都可以称为媒介审判,“媒介审判只是媒体监督在司法领域不适当应用的结果”。目前,学界存在对司法领域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边界含混不清的情况,跟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缺乏明确界定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新闻主管部门、新闻记者自律组织或者新闻单位等通报情况并提出建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的五种情形中,只有第二种情形和第五种情形跟媒介审判有关联。第二种情形为“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五种情形为“其他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的”,而这两种情形,都不足以判断一则涉及司法领域的舆论监督是否为媒介审判。因此,为规范司法领域的舆论监督,亟待出台相关法规对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的边界进行界定。若舆论监督违反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即可。反之,在没有相关法规的情况下,不可给舆论监督乱扣媒介审判的帽子。

正确对待新闻媒体意见

无论是健康的舆论监督,还是所谓“媒介审判”,司法部门对于新闻媒体的意见都不可简单处理。首先,新闻媒体关于司法报道的意见不一定是错的,不一定是不专业的,不一定比法官的水平差。如今,媒体报道越来越专业化,很多媒体都非常重视报道的专业水准,从事司法活动报道的记者大多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有的还是法学硕士、博士。而且,新闻报道客观性标准要求记者不能在新闻报道中发表自己的意见,报道所呈现的意见都是采访相关法学专家及法律权威人士的意见。

其次,法官有必要广泛听取意见,包括新闻媒体的意见。任何人都有局限,法官也不例外,他人的合理性建议,特别是新闻媒体的合理性建议,“可以给法官认识问题和判断是非提供额外的知识补给,以保证其对问题的认识更全面,判断更符合公众期许,从而确保审判更公正”。

最后,媒体意见不会影响司法公正。“司法公正的决定性因素是法庭或者说是法官,而不是媒体。”“一个合格的、称职的、有理性的法官,理应清楚媒体报道和舆论与司法审判是什么关系,应该明白自己判案是以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媒体报道的‘事实’为依据,以‘舆论’为准绳;不能无视案件事实和法律,任由媒体的报道和舆论牵着鼻子走。”因此,正确的媒体意见有利于司法公正,即便是错误的媒体意见,也不会有害于司法公正。

正确处理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的关系

抛开被异化为“媒介审判”的非正常舆论监督,正常舆论监督无外乎有两种,一种是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另一种是有偏见的舆论监督。有偏见的舆论监督也分两种形态:一种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偏见,舆论监督编辑记者主观上是善意的,由于采访手段、知识阅历、传播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报道存在一定偏见;另一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偏见,舆论监督编辑记者受到利益驱使、外部压力等主观因素影响,在事实的选取、材料的运用、意见的平衡等方面有强烈的倾向性,以致报道存在明显的偏见。对于后一种偏见,不属于健康的舆论监督范畴,完全可以按照新闻职业道德等方面相关规定处理。对于前一种偏见,应该持一种宽容的态度,因为它客观上也不会影响司法公正。扣除媒介审判和不健康的舆论监督,健康的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应该是一种良性关系,健康的舆论监督应该是推动司法公正和确保司法公正的不可替代力量。

在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的关系上,司法部门应该秉持的态度是:以开放的心态欢迎新闻媒体对司法审判进行全程监督,当然,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除外;如果司法是不公正的,正好可以通过舆论监督来推进司法公正;如果司法是公正的,该怎么审判就怎么审判,舆论监督更不可怕。

(本文节选自人民日报出版社《舆论监督与制度自信》,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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